公告日期:2026-04-2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齐文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勤勉、诚信、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齐文浩: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未出席会议
齐文浩 3 3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秉承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提交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性意见,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履职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 / 2 2 / /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
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任何审计、咨询或核查事项;也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时,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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