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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06-06 14:01:35 股吧网页版
操盘手绝对是疯人院跑出来的

公告日期:2019-04-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18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主办券商”)是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川马”、“公司”)的主办券商。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度报告。现就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度报告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事项作以下风险提示:

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资金短缺,无法支付审计费用,导致未能聘请审计机构进行2018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因此预计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度报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无法预计2018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如果在2019年4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30日),公司仍未能披露2018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5月的第一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

如果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6月30日),公司仍未能披露2018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督促公司及时落实2018年度报告披露事宜,并督促公司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督促公司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除上述不能按时披露2018年度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外,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诉讼风险、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风险事项。主办券商前期已分别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12月25日、2018年4月27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1月8日对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事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平台进行了风险提示。截至本文件出具日,上述风险事项尚未解除。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并积极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挂牌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4区顺丰路15号德安电商基地226室

联系人:罗文秀

联系电话:13631604311

电子邮箱:lwx8448@163.com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祖运

联系电话:0755-82531329

电子邮箱:zhouzuyun@stocke.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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