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对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20312 号﹞。公司现就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
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云内动力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02025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5〕2 号)。针对决定书中提及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公司及时进行了认真整改。2025 年 8 月 12 日,公
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并对 2023 年度、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及时披露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 020105 号)。
2、在公司董事会统筹部署下,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选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实施专项咨询评估。审计委员会主任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召开现场推进会,跟进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要求咨询机构重点就决定书涉及事项进行核查,并督促公司积极整改。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对接监管机构,常态化沟通公司审计工作推进及整改进展事宜。
3、坚持制度建设主线,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针对本次事项,公司及时修订、新建相关制度,包括采购返利管理制度、供应商索赔管理办法、《内控手册》、存货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公司成立了合规委员会,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并修订完善《合规管理手册》。
4、公司已进一步强化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项目的收入、成本及期间费用,有效提升了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5、组织培训,强化合规意识。自立案以来,公司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内部控制等财务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内部审计、审计法规政策培训;此外,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三会管理知识、《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等学习,通过系列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董监高及业务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董事会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于2025年积极落实决定书涉及事项的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影响,2024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事项为契机,深刻反思并吸取教训,后续将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学习,督促其勤勉履职。同时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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