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50:20 股吧网页版
ST云动: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子公司—山东邦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山东云内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无锡同益汽车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合肥云内动力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庆邦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云南合原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及权责分配、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预算管理、制度管理、授权管理、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担保业务、信息化管理、信息披露、审计与监督。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治理结构,确保了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行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经理层之间职责权限。2025 年,公司总共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9次,总经理办公会 29 次,各重要事项均按照章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配套制定了完善的治理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化的权责划分,明确各治理主体在决策、监督、执行等环节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公司治理体系规范运作、权责清晰、有效制衡。2025 年 9 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文件要求,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组织架构及权责分配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及管理需求,遵循“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合理设置生产制造车间与职能管理部门,
并构建了涵盖岗位职责、部门职能及管理制度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运营管理中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同时,通过定期开展内控自评、专项检查及动态优化,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跨部门协同,为公司高效组织生产、提升经营效益、保障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3)发展战略

2025 年度,公司持续推动“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落实,以“把不可能变为可能,把可能变为成果,向新求变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围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