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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9 19:00:26 股吧网页版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
设管理机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各级企业(以
下简称各企业)工程建设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由各单位投资,根据投资单位要求进行专
项设计和施工,形成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智能化等,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管理,是依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公司本部对各企业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建设和管理,各企业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管理,以及各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所进行的各类管理活动。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是指从项目正式立项后开始筹划设计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阶段。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或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制,
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验收、
产权登记、廉政建设等负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 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产业政策和规划,应
履行公司规定的投资和建设相关决策、审批程序,需报国家、省、市、区、上级单位审批或许可的事项,应按规定的投资和建设程序报批,各单位不得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建设手续。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为公司本部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
以下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年度计划及年度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对各企业根据管理权限上报的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实施审批。

(三)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进行指导、跟踪、检查、督促、协调推进。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开展竣(完)工的验收工作。

(四)统计、分析、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第八条 各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并做好本单位及
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审批及上报工作。

(三)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统计、分析、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标准化建设,落实项目设计审查制、造价咨询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安全监督制、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各类验收制度。

(二)组建项目建设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采购工作,确定中标人。对项目设计的建设标准、总图布置、安全条件、环境保护、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提出审核意见,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1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结果需报港务发展备案(详见附件表一)。

(四)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做好项目投资估算、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月份进度价款结算、竣工结算的审核与报批工作。编制并实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项目财务预决算、贷款与还款计划。

(五)制定并落实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投资控制、工程变更、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检验等工作,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六)负责审查项目工程变更、工程签证、投资调整、工期延误、预决算等重要事项,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七)做好安全、环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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