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黄炳艺
2025 年,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尽责,勤勉履职,在监督财会审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炳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科学学报》等杂志匿名审稿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高层次 B 类人才。2005 年 8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
副教授和教授,并先后担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党支部书记、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学院党委委员。本人亦曾任合诚股份、鹭燕医药、吉宏股份、瑞达期货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建发合诚独立董事。
(二)保持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自律规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经自查,本人确认满足现行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
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11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列席股东会 1次。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专业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履行职责,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或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没有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
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报告期内,本人共对 86 项议案进行审议决策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股东会、参加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与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督促公司及时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提问,参与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等活动。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深交所信披评价水平,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意识,逐步加大现金分红力度与频率,积极回馈投资者。2024 年公司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8012 万元,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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