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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3 21:08:22 股吧网页版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编制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项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
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池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三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货物进出港所涉及的码头装卸、航运代理、理货、船舶助靠泊、货物仓储与堆存、陆运及港口物流供应链业务等综合物流业务。主要评价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经营理念、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管理、商贸业务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有:制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成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评价过程中,采用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综合运
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
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
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
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报表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0.2%≤ 错报<营业收入总
报 总额的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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