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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3 21:09:00 股吧网页版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2025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1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
公 司 实 现 的 合 并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5,732,791.12 元,母公司净利润 166,269,205.6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26,920.5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8,021,605.11 元,减去 2025 年已分配股利 81,599,038.70 元(其中,2024 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40,799,519.27 元、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40,799,519.43 元),2025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06,064,851.53 元。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并于 2026年 2 月 27 日办理完成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工作尚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顺利实施,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拟暂不进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并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工作尚在办理过程中,为确保本次新股发行顺利实施,公司拟暂不进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在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等,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9)的要求安排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重要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新项目先期投入和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以保障公司长远、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新股发行完成后,将尽快按照监管部门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9)的要求安排2025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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