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港务)于 2024 年 3 月30 日披露了《厦门港务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对报告期内关于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合优质资产,做强核心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和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6年2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并于近期完成标的股权交割。
本次重组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资产体量和利润规模。标的公司主营的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与公司现有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业务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通过本次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公司形成“集装箱+散杂货”双轮驱动的业务局面,强化港口业务一体化发展,将公司打造为覆盖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等多个细分业务领域的综合性现代港口物流服务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及做强做优做大港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成服务海丝、引领两岸的全国领先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分红比例,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持续实施分红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期分红以及年度
分红形式,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1,599,038.70元。同时提出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计划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60%,打造高分红的红利资产属性,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港口新质生产力质态
公司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无人科技等现代科学技术在港口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港口新质生产力,建设绿色智慧港口。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3项发明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覆盖多个关键业务领域;公司法务共享中心推进数字化转型与管理流程规范化,分阶段完成共享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法务工作线上化管控与风险动态监测;石湖山码头完成5G基站建设并应用远控装载机作业;海隆码头“粮食筒仓液压智能螺旋清仓机改造”项目获评中国港口协会“平安港口”创新案例;港务船务绿色智能拖轮科研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厦门外理5G理货平台获厦门5G应用大赛二等奖;厦门外代国运作为试点企业参与全国首个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港务物流跨境数智化综合服务平台荣列厦门市数据管理局2025年度数字厦门建设成果名单;港务物流象屿综保区获评交通运输部第二批零碳货运枢纽试点;港务船务四艘
新能源拖轮实现交付并正式入列,五艘新能源拖轮组成国内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拖轮船队;港务运输40部新能源拖车项目交付投用。
四、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提升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完成《公司章程》的全面修订,同步取消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多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确保公司“二会一层”及董事会委员会、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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