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主要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 已完结(天健
投资者
东海证券、 6 日 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会计师事务
天健会计师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所需在 5%的
事务所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范围内与华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仪电气承担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连带责任,已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第一次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年报第二次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执行情况、初步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关注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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