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列春
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童列春,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取得律师资格证,浙江省高校民商法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历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中拓(000906)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出席董
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0
任职期间股东会召开次数 5
独立董事 亲自 委托 现场 通讯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童列春 10 0 2 8 0 否 5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内本人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均由本人召集召开,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025 年 9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及《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战略与ESG委员会
2025年度,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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