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5-06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于 2025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黔 0103 执恢 705 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申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叶湘武先生持有本案质押物的“ST 景峰”股份 8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
近日公司收到叶湘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获悉 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间,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因增
持、司法强制执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卖出等原因,导致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权益变动。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下降至 13.22%,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湘武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6 月 15 日和 2025 年 7 月 30 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期间,叶湘武先生以自有
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1,054,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
因被司法强制执行,叶湘武先生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7
月 30 日、2025 年 7 月 31 日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 8,006,500 股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卖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1%。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股票简称 ST 景峰 股票代码 000908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1,054,800 +0.12(增持)
A 股
-8,006,500 -0.91(减持)
合 计 -6,951,700 -0.7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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