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12月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11月23日截止
来源:财中社
11月20日,*ST景峰(000908)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法院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法院安排,公司债权人需在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公告中提到,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债权申报将于2025年11月23日届满,管理人及公司等各方正在进行相关债权审查工作。
公司目前正配合管理人开展财产调查和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提醒投资者重整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可能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2025年前三季度,*ST景峰实现收入2.72亿元,归母净利润-4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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