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6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别风险提示:
1、景峰医药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2.34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平均价2.34元/股,公司需根据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平均价格2.34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2、鉴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6年3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6.37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2.34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将进行调整。根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按照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4.36元/股。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
书》和(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年2月3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07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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