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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5 17:42:01 股吧网页版
*ST景峰: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6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终止上市的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重要提示:

终止上市日:2026年3月24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23日

一、终止上市的债券

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16景峰01

债券代码:112468.SZ

二、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年7月2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作出(2024)湘07破申7号《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4年7月30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8月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集团”)作为牵头投资人的
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中选投资人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团及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5年10月21日,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

2026年1月9日,公司、管理人与相关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6年2月3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07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

2026年2月6日,管理人已向9家债权人合计分配了186,383,890.81元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之“第五章 停牌、复牌、终止上市”之“5.10 债券上市交易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在本所上市交易:(二)经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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