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20:03:02 股吧网页版
ST景峰: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4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 了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 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张翊维先生(董事长)、刘树林先生、马学红女士、张莉女士、 叶高静女士、谢树青先生

独立董事:徐一民先生、黎晓光女士、堵国成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在公司连续 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翊维先生(主任委员)、张莉女士、刘树林先生

2、审计委员会:徐一民先生(主任委员)、黎晓光女士、堵国成先生

3、提名委员会:黎晓光女士(主任委员)、徐一民先生、谢树青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堵国成先生(主任委员)、徐一民先生、张翊维先生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裁:刘树林先生

财务总监:马学红女士

董事会秘书:郭策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陈敏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期为3年,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策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承诺将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刘树林先生、马学红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郭策先生、陈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传真: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三、董事会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廉奇志先生、独立董事钟少先先生、刘亭先生因董事会换届离任。离任后,廉奇志先生、钟少先先生、刘亭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廉奇志先生、钟少先先生、刘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