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42:22 股吧网页版
ST景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发展。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

(一)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为:张翊维(董事长)、刘树林、马学红、张莉、叶高静、谢树青、徐一民(独立董事)、黎晓光(独立董事)、堵国成(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初至今,董事会成员任职情况如下: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树林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 年 10 月 25 日,杨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5 年 11 月 10 日,刘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刘亭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廉奇志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
成员,非独立董事为:张翊维、刘树林、马学红、张莉、叶高静、谢树青,非独
立董事为:徐一民、黎晓光、堵国成,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第一次会议选举张翊维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廉奇志、独立董事钟少先、独立董事刘亭换届后离任。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二)规范运作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025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制定和废止部分制度。

2、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把防控风险作为主要任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等的要求,完成了内控有效性测试及评价工作。

3、规范运作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高度重视担保、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的规范管理,持续强化合规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严格控制关
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4、合规披露

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作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如期披露了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全年对外披露各类临时公告97份,公平、公正、公开地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情况。

5、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会、投资者服务热线、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加强与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