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刘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亭,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三级教
授,现任贵州医科大学研究室主任。2023 年 4 月至 2026 年 4 月,本
人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卸任独立
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参加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履职期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除对议案《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外,董事会审议的其余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参加 通讯参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股东会次 加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数
议
8 0 8 0 0 否 0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机制进行了讨论与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核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总裁的任职资格。本人对被提名人的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参与了 4 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交易及非标意见消除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5 年 9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大连金港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保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发挥了重要监督职能。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9 天,积极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事件及其发展,并掌握企业的运营状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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