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6-048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
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公司 2021、2022及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七)项的规定,2024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大信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25 年 4 月27 日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
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
消除。2025 年 6 月 16 日,该项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因公司 2022、2023 及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继续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889,814.6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480,067.70 元。
2、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4 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经消除。此外,大信出具了《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6 号),确认公司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目前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满足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综上,经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
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2、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申请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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