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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10:26 股吧网页版
大亚圣象: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6—01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结合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PVC 地板等,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

公司专注于地板和人造板产品生产销售二十多年,在行业地位、品牌运营、产业规模、技术研发和营销等方面沉淀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成功蕴育了“大亚”人造板和“圣象”地板两个“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公司持续优化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在产品研发和生产各阶段工作中,积极为客户提供功能独特、质量优良的产品,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展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深度挖掘价值创造潜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经营质量。聚焦做强主业,加强市场开拓,推进新领域、新产品、新赛道的发展;同时强化成本控制,挖潜能、降成本、增效益,加强重点成本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实力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创新发展,通过多年投入,建成了拥有技术创新能力的现代化研发中心;先后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并拥有地板行业国内首批通过 CNAS 国家认可的企业实验室;公司下属多个子公司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同时,公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内知名林业高校共建中国木业产学研科创平台;作为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为开发新产品提供了先决条件;此外还拥有多项独有的产品加工技术,全球领先的“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实现从生产到产业链的全流程管控质量管理模式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保障了充足的产能与先进的技术品质。用科技让资源得到更高效的使用,不断通过智能化设备来推进智能制造,提升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拥有专利授权 367 项(其中:发明专利 94 项,实
用新型专利 221 项,外观设计专利 52 项);境内注册商标 661 枚,境外注册商
标 81 枚。

三、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优化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近三年(2022、2023 和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96 亿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的 99.41%。公司始终将股东价值创造放在重要位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的最
低比例,并通过滚动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长效回报机制,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治理水平,不断巩固核心竞争力。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将全面考虑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经营规划、股东回报、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并紧密结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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