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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11:27 股吧网页版
大亚圣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俊,男,1965 年出生,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律师。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在江苏省苏州市第七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6 月在
江苏省苏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任职主任律师;1994 年 6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江苏
省苏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任职主任律师;199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北京市华
海律师事务所任职主任律师;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兼任海南钧达汽车饰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两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
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何俊 5 5 0 0 0 否 2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公司编制的 2024 年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
2025 年 1 月 6 日 度财务会计报表 开展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
工作。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
制作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审议会计师出具初审意 全文及摘要。同时要求会计
2025 年 3 月 10 日 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
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
证公司如期披露 2024 年年
度报告。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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