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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通过公司财务总监向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的相关资料,并就审计报告中可能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和沟通。

(三)2026年1月6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2月26日及2026年3月11日先后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的制作披露。

(四)2026年3月12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按照总体审计安排出具了财务会计报表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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