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7 月2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西农投糖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5 号)。
鉴于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了《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证上〔2025〕340 号)等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自前次会
后事项承诺函出具日(2025 年 8 月 29 日)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期间的会后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 2025 年 1-9 月业绩情况说明
(一)发行人 2025 年 1-9 月业绩情况
发行人 2025 年 1-9 月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同比变动率
营业收入 174,425.17 214,829.98 -18.81%
营业成本 152,473.23 189,664.42 -19.61%
营业毛利 21,951.94 25,165.56 -12.77%
营业毛利率 12.59% 11.71% 增加 0.88 个百
分点
销售费用 3,362.24 3,700.21 -9.13%
管理费用 11,284.48 11,930.78 -5.42%
研发费用 744.63 1,048.24 -28.96%
财务费用 6,352.43 10,300.92 -38.3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427.87 -1,290.74 133.1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184.26 -241.58 -390.22%
填列)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同比变动率
营业利润 176.53 -2,226.63 107.93%
利润总额 29.05 -2,409.25 101.21%
所得税费用 793.13 671.82 18.06%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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