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6-023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调整,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5号),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云鸥物流食糖仓
储智能配送中心(二期扩容)项目的批复》(桂农投发〔2023〕211号)批准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5年8月3日)。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6年8月3日)。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然而,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产
品机制糖的市场售价持续走低,亏损扩大,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恶化。同时,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商品贸易业务经营不善、客户应收款项逾期风险上升,且涉及较多诉讼事项,经营状况出现大幅下滑。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与审慎分析,公司决定主动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将资源更聚焦于制糖业板块,通过降本增效与深化制糖产能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合规性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审慎研究,并审议通过,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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