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3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具
体内容如下。
一、删除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监事会(即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至第一
百五十五条)。
二、其他条款修改对比表
修改后 依据《上市公
原条目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司章程指引》
条目 的条目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第一条 第一条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程。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及第九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第八条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条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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