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1 18:32:02 股吧网页版
泸天化: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0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0,643,625.24 元,盈余公积为 380,097,727.02 元,资本公积为 5,387,877,514.20 元。公司使用盈余公积补亏后,需使用资本公积继续补亏,资本公积中符合用于弥补亏损的金额可覆盖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负数。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方案中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为股本溢价形成,源于重整计划收到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重整投资款形成股本溢价 1,645,000,000.00 元,该部分资本公积系公司接受投资者用货币出资,符合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政策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380,097,727.02 元和资
本公积 560,545,898.22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4,827,331,615.98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0 元。

公司完成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未分配利润”项下单独披露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数额。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奠定基础,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2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2026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