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王漫萍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依照本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名、任免董事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王漫萍,女,汉族,1981 年 6 月生,吉林松原人,2004 年 7 月参加工作,
2012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丁二醇工艺车间职工、生产部职工,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市场部战略主管、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总经理助理,兼任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漫萍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本公司关联方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王漫萍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经表决,同意将《关于选举王漫萍女士任公司董事的议案》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李志刚先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依照本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李志刚,男,汉族,1980 年 6 月生,辽宁昌图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0 年 5 月加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九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报销会计、总帐会计、报表经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党支部书记、部长兼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泸天化弘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李志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在本公司关联方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经表决,同意将《关于聘李志刚先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照本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同意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朝阳 王积慧 马卫民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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