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6 18:21:06 股吧网页版
钱江摩托: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 月 16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人,代表股份 270,060,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2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45,971,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24,089,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6人,代表股份 24,089,31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6人,代表股份 24,089,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510,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3%;反
对 1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412,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9,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69%;反对 1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5%;弃权 412,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06%。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526,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3%;反
对 1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396,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55,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33%;反对 1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5%;弃权 396,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42%。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512,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2%;反
对 129,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