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截止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 其中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得当,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所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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