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截止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 其中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致同所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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