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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8:31:52 股吧网页版
华特达因: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成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成安)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特达因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秉持 独立、客观、审慎原则,通过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 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专项核查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咨询 职责。现就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成安,男,1973 年生,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任山东省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仲裁委仲裁员、济南仲裁委仲裁员,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对会议议案

(次) (次) (次) (次) 的投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
刘成安 9 5 4 0 0 议的议案均
投同意票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5 月 13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关于聘请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5年 8 月26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1.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候选人及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根据《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累计 15 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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