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41:21 股吧网页版
电广传媒: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伍中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伍中信)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衡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全局利益及每位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伍中信,男,1966 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员,财务学博士后,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海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湖南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主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助理,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主席,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湖南省财务学会会长,湖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
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财务学年会共同主席,财政部“会计名家”,财政部“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财政部“会计名家”评审专家,教育部会计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理事长,国际管理会计教育联盟副理事长,深圳市“先行示范区建设财会专家”,三一重工独立董事、岱勒新材独立董事、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目前,我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评估。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会 现场 以通讯 是否投 投出反 出席股
姓 名 召开次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出反对 对票或 东大会
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票或弃 弃权票 次数
权票 次数

伍中信 9 1 8 0 0 否 0 1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会议,我
以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以上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与会期间,我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对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认真、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高效率沟通,围绕定期报告编制、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研讨与审慎核查,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独立把关与专业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