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7 23:52:57 股吧网页版
嘉凯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CALXON GROUP CO.,LTD.

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未来期间,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业务流程的变化,继续补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嘉凯城城市建设发展(上海)公司、嘉凯城集团(上海)公司、嘉凯城集团(浙江)公司、嘉凯城集团嘉业公司、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公司、嘉凯城集团商业资产管理公司、嘉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公司、嘉凯影院发展公司和正在开发销售的主要房地产项目等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和业务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资金、财务、销售、采购、成本、投资、招商、运营、担保、关联交易等控制活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内容以项目小组的形式开展。评价过程中,评价人员严格执行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采用观察、检查、访谈、分析等程序方法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按照《公司章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