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924,52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49,999,998.08 元。本次发行涉及相关费用为7,367,708.7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2,632,289.33 元。2024
年 3 月 25 日,该项募集资金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 5,999,999.98 元(含税)后的
金额 743,999,998.10 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4)00021 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 743,999,998.10
费外的发行费用)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1,707,331.41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加: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中进行抵扣的进项 339,622.64
税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42,632,289.33
项目 金额(元)
减:募集项目使用金额 10,773,989.9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6,379,800.69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投资金现金管理 550,000,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88,238,100.1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 年 3 月,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月,公司及子公司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情
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2050159403600004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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