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7.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6 万元。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一次沟通。沟通范围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6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二次沟通。沟通范围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初审意见等,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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