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风险部,根据审计业务需要配备专职
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在岗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二。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
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进行轮岗,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能力。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七条 根据审计计划和项目的需要,审计风险部可以临时
聘请本公司所属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外单位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体制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向公司党组织、董事会负责。
审计风险部由公司董事长分管。董事长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汇报,批准本单位年度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应在本单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审计风险部应定期向公司党组织、董事会汇报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九条 公司审计分管领导要及时对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
查,协调内部审计与财务、人事、党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维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岗位培训和队伍建设。
保障内部审计部门获取审计资料、履行审计程序、公告审计结果、督促问题整改等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被审计对象应自觉接受、配合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阻扰审计,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情况,不得限制向审计部门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
第十条 审计风险部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统一制订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可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审计范围:公司资产所在领域。包括公司及其全
资、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
财务预算。
第十三条 审计风险部应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加强
与外部审计的相互沟通和配合,以整合审计资源,利用外部审计成果。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 审计风险部的职责:
(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二)制订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执行制度的评审及发布流程。
(三)制订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投资项目、经济合同进行审计;
(八)对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九)根据需要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和专项调查;
(十)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十一)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二)组织审计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
(十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单位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审计风险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有下列权限:
(一)参加公司所属单位有关经营管理会议;
(二)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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