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顿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4 号),公司向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和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共计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621,11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2,000,000 股变更为472,621,11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2 名,为中车产投和龙源环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车产投及龙源环保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 承 诺 承 诺 期 履 行 情
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限 况
方
中车产投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和业务方面与沃顿科技保持分开,并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
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沃顿
中 科技经营决策,损害沃顿科技和其他股
车 东的合法权益。中车产投及其控制的其
产 关于同业 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沃顿科
业 竞争、关 技及其控股企业的资金。1、中车产投 2016
投 联交易、 承诺其本身、并且其必将通过法律程序 年 05 长期 正 常 履
资 资金占用 使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将来均不从事任 月 17 行中
有 方面的承 何与沃顿科技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 日
限 诺 竞争的业务。2、在符合上述第 1 项承
公 诺的前提下,如中车产投(包括其全资、
司 控制的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将来经
营的产品或服务与沃顿科技的主营产
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中车产投同
意沃顿科技有权优先收购中车产投与
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中车产
投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2、
不会侵占公司的利益。自本承诺函出具
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中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车 关于公司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产 非公开发 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业 行股票涉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公司承诺切 2021
投 及摊薄即 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年 09 长期 正 常 履
资 期回报等 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月 15 行中
有 事项的承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 日
限 诺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 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
司 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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