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3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属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本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本公司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章程 修订为
第 1.1 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 1.1 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根据……特制定本章程。 行为,根据……特制定本章程。
第 1.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1.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7,167,370 元。 1,385,616,805 元。
第 1.8 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 第 1.8 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司董事长。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 1.9 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新增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 1.9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1.10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 1.10 条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 第 1.11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的特别决议通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生效,并完全取代公司原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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