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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2 19:21:01 股吧网页版
佳电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 694,985,15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不送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4,985,15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94,985,15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33,982,18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544,151 15.47% 21,508,830 129,052,981 15.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587,441,003 84.53% 117,488,200 704,929,203 84.53%

总股本 694,985,154 100% 138,997,030 833,982,184 100%

(注: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33,982,184 股摊薄计算,202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0795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 247 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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