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报告期内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玺,女,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0 年 1 月,经济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曾任英国伦敦大学 UCL 博士后研究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科技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科技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 任职期间应 现场出席 通讯(含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次
独立董 事会会议召 参加的董事 董事会次 视频)方 缺席 次未亲自出 数(现场+视
事姓名 开次数 会次数 数 式参加 次数 席会议 频)
次数
王玺 12 12 3 9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 10 次、战略与科
技委员会召开 9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6 次,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 成员情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称 况 议次数
审议关于《审计与风险委员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2025 年 1 会与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 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
月 10 日 所就 2024 年年报审计进行 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
沟通》的议案。 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审议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王玺、杨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 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
审计与风 健、周洪 10 2025 年 2 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司章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
险委员会 发 月 25 日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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