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3 月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泰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思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有关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和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中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94,985,15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8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7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佳电股份 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