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佳电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审阅了佳电股份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了佳电股份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审阅了《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佳电电机有限公司、苏州佳电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先进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营销与售后管理、研发管理、采购与业务外包、生产与成本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筹资管理、资产与工程项目管理、费用管理、财务报告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发展战略、内部环境、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科技创新风险、商标维权风险、两金管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质量风险、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风险、市场开发风险、信息安全风险、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合规风险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治理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治理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对应实施细则,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以及企业文化,夯实内部控制基础。
优化公司内部机构,成立了新产业开发部,打通新产业从技术创新到产业创新的战略部署;将成本管理部撤销,撤销后相应职责分别调整至资产财务部、采购中心、质量检验部,实现了公司内部资源的优势互补,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科技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科技发展规划和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制定了《战略规划管理办法》,明确了战略规划管理的职责职权、总体原则、编制与审批、实施与
调整、总结与评价、监督与考核等,旨在规范战略规划的管理过程,增强公司战略管控能力,发挥战略引领作用。通过上述举措,确保了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从而有效防范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在全面总结“十四五”规划成功经验及不足的基础上制定“十五五”战略规划。在定位上,公司将从使命、愿景、发展模式与功能等方面,明确自身的战略定位。公司将以“为世界提供卓越驱动力”为使命,以“世界—流电驱动系统制造和服务企业”为愿景,践行“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运维服务商”的发展定位,力争成为国家安全支撑者和特种电机行业引领者,履行好中央企业的核心功能。
(3)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人力资源相关政策。公司在用工管理机制、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员工职业发展、团队创新、薪酬绩效管理等关键领域建立了相对完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形成了流程规范、运行有效的管理机制,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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