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经营管理职务的,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依据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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