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6-1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每日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 1 亿元。
2、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耀彬、鲍彦丽、王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凤林、赵青松、邹正勤、王汀汀、侯东喜、肖金泉以 6 票同意表决通过该项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名称: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住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10
层;(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3)主要办公地点: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10 层;(4)法定代表人:王陇刚;(5)注册资本:66.6 亿元,其中: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9%;(6)实际控制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05269231XW;(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金融许可证机
构编码:L0237H262010001;(10)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31 日;(11)资本
充足率:不包含操作风险=39.71%;含操作风险=37.07%。
2、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6〕26 号文件批
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经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517,194.41 万元,净资产为
733,403.28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87,379.49 万元,利润总额 69,984.52
万元,净利润 52,487.37 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河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财务公司 51%股权。财务公司是河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及经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上浮,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资金市场状况协商确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优先满足公司融资需求。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结算需求。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保险经纪、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会批准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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