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成立于 2009 年,2013 年初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是中国
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天津、重庆等省市设有 25 家分支机构。中审亚太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亚太从业人员近 2,000 人,其中合伙人 88 名,注册会
计师 50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23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聘任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独立性、项目团队专业胜任能力、过往审计履职情况及收费公允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与审慎评估,就变更理由、前后任事务所沟通情况进行重点把关,同意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开展年度审计启动沟通,与拟承接年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心审计团队进行专项对接,对 2025 年度整体年审工作计划、审计整体范围、关键审计程序排期、重要时间节点安排、高风险审计领域及重点关注事项开展充分沟通、集体审议,对审计工作质量、风险管控、时间进度管理提出明确监督要求,为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合规、有序、高质量推进做好全面前置部署。
2、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1 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再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沟通,持续跟踪审计进场准备工作,复核年审工作总体方案与重点事项清单,督促审计团队严格落实既定审计计划,保障审计资源投入充足、关键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切实夯实年度财务报告质量管控基础。
3、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2 次会议,委员会全
程跟进 2025 年年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