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
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众合科技预计 2025 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霁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情况
鉴于公司与博众数智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在业务发展中的相互需求和协同效应,公司拟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建立互保关系。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股份 4.05%的股份。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中“第 6.3.3”条款规定,结合博众数智的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霁林进出口为博众数智全资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亦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董(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博众数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即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通过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此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该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度占公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本次预计担保额 司最近一期经 是否关联
简称 (%) 负债率 日担保余额(万元) 度(万元) 审计净资产比 担保
(%)[注 1] 例(%)[注 2]
浙江博众数智 浙江众合
1 科技创新集团 科技股份 众合科技 - 55.22 66,700.00 60,000.00 17.59 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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