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18 日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维护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均应遵守本文件规定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术语和定义
(1)本文件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管理,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本文件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5. 职责
5.1 董事会
(1)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2)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3)批准设立、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4)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5)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5.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3 董事会办公室
(1)组织制订、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组织制订、修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
(3)负责协调公司与保荐券商的沟通联系。
5.4 资金申请部门负责人
对付款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负责。
5.5 募投项目负责人
(1)对募集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2)定期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3)收集整理募集资金相关各类议案、履行审议程序、负责信息披露。
5.6 财务部门及财务总监
(1)负责审核募集资金支付申请;
(2)负责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
(3)负责协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
5.7 金融服务部及联席财务总监
(1)负责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变更、划款等相关事宜。
(2)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管理。
5.8 分管副总裁、(执行)总裁
对募集资金支付申请进行逐级审批。
5.9 内审部
(1)监督检查募集资金支付分级授权审批;
(2)监督检查募集资金台账;
(3)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5.10 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6、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6.1. 专户设立流程图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审批流程图
资金管理部门 财务总监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 输入/输出文档
开始
资金业务审批表
申请开户 审核 收集整理议案 董事会流程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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