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1 15:45:40 股吧网页版
众合科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1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1.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
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会审议;

(3)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股票来源及过户情况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库存股。2022 年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3,423,173 股公司标的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7.54 元/股,上述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

3.存续期延长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
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止。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同意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2.股票来源及过户情况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库存股。2023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1,822,100 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1250%。
二、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两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市场环境和员工利益的综合考虑,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
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决定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均延长一年,即: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至 2027 年 5 月 11 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7 年 5
月 14 日。

存续期内,如两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同时,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表现等因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