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209,496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5.25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599,85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655,741.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3,944,112.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379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9,000.38 万元,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109.31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09.6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42,024.83 万元,包含未归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956.1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
有限公司杭州玉泉 19042101040031599 153,042,041.75 孪生工业控制平台研
浙江 支行 发及产业化项目
众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
科技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388384828093 109,664,814.14 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股份 项目
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140078801600001613 87,943,636.94 无人感知技术开发
文晖支行
东亚银行(中国) 131001218324400 36,630.04 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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