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42:24 股吧网页版
众合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甘肃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甘肃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
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总裁办公会于 2024年 8 月 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算力先行建设方案的议案》,同意与深圳市招商红树投资有限公司、甘肃陇新招融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设立甘肃合芯绿能智能算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甘肃产业投资基金”)。随后,因部分合作伙伴发生变化,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对甘肃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及相关内容部分调整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甘肃陇新招融产业发展基金、上海无问芯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智能算力产业投资基金推进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3)、《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智能算力产业投资基金推进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建设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临 2024-094)。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因部分合作伙伴发生变化,经甘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孵化器”)受让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庆阳市众源时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阳众源”)所持有的甘肃产业投资
基金 50.7968%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 25,5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10,710 万元),作
价 10,659.12 万元;受让上海基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基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基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流”)所持有的甘肃产业投资基金 8.8645%
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 4,450 万元,实缴出资额 1,869 万元),作价 1,860.11 万
元。各方已于近期完成上述投资协议的签署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投资完成后,甘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身份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浙股招智(杭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普通合伙人 100 0.20%

限合伙)

深圳市招商红树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20%

浙江众合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9,950 59.66%

甘肃陇新招融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20,050 39.94%

限合伙)

合计 50,200 100%

(二)对外投资审议程序

前述对外投资已经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浙江众合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众合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GMPJG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05-30

法定代表人:骆宝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 888 号 1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